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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CHAPTER 3 循环群与对称群
📜 [原文1]
本章节的标题指出了核心内容:循环群和对称群。这是群论中两类非常基本且重要的群。
本章将深入探讨这两类群的性质、结构以及它们之间的联系。
本章将介绍群论中的两个核心范例:循环群和对称群。
在介绍了群的基本定义和子群之后,教科书需要引入具体的、具有丰富特性的群实例,以便读者能够将抽象的理论应用于实际的数学对象。循环群因其简单的结构成为首选,而对称群则展示了群论在研究对称性方面的强大威力。
[直觉心-智模型]
2. 循环群与初等数论
📜 [原文2]
本节的标题揭示了循环群和初等数论之间的深刻联系。
本节将展示,对整数同余类群 $\mathbb{Z}/n\mathbb{Z}$ 的研究,实际上就是循环群理论的一个核心模型,而数论中的许多经典结果,如带余除法、最大公约数和算术基本定理,都是理解循环群性质的关键工具。
本节将利用初等数论的工具来系统地研究循环群的结构。
建立循环群(一个代数结构)与初等数论(一个数论领域)之间的桥梁。这不仅为研究循环群提供了强大的计算工具,也为数论概念(如同余)提供了一个更抽象、更普适的代数背景。
[直觉心-智模型]
想象一个密码盘,上面有从0到n-1的数字。转动密码盘就类似于在循环群 $\mathbb{Z}/n\mathbb{Z}$ 中做加法。当我们转动超过n-1时,它会自动“回绕”到0,这就是同余算术的本质。初等数论就是研究这个密码盘上数字运算规则的学问。
想象一个日历。今天是星期六,7天后还是星期六,15天后是星期日。我们计算星期几时,实际上是在模7的意义下进行计算,也就是在循环群 $\mathbb{Z}/7\mathbb{Z}$ 中运算。这种周期性的现象正是循环群和初等数论所共同关注的核心。
2.1. 带余数的长除法
📜 [原文3]
循环群的故事与初等数论(因式分解、素数、同余)密切相关。我们使用一些关于$\mathbb{N}$中加法、乘法和序的结果,从“第一原理”证明了一些基本事实。其中最基本的事实之一如下:
这部分是引言,旨在说明循环群理论与初等数论的紧密关系。
本段作为引子,强调了循环群理论深深植根于初等数论,并预告将从最基本的带余数长除法开始构建理论。
为本节内容定下基调,让读者明白循环群的学习路径将从回顾和应用初等数论的基础知识开始,并点明带余数长除法是这块基石的基石。
[直觉心-智模型]
学习循环群就像是盖一座房子。初等数论提供了砖块(如素数)、水泥(如因式分解)和设计图纸(如同余)。而带余数长除法则是我们学会如何精确地切割和摆放第一块砖的基础技能。
想象一条无限长的数轴,上面标记了所有的整数。带余数长除法就像一把有刻度的尺子(刻度长度为n),我们可以用它来测量从原点到任意一个整数a的距离。测量的结果是:这把尺子需要完整地丈量q次,最后还剩下r那么长的一段。这个过程就是把a分解为n的倍数和一个余数。
2.1.1. 定理 1.1.1 (带余数的长除法)
📜 [原文4]
设$n \in \mathbb{N}$。则对于所有的$a \in \mathbb{Z}$,存在唯一的整数$q$和$r$使得$0 \leq r \leq n-1$并且$a=n q+r$。
这里$q$代表商,$r$代表余数。
这个定理是欧几里得除法的正式表述,是数论的基石。
推导思路:
想象在数轴上,所有 $n$ 的倍数 (..., $-2n, -n, 0, n, 2n$, ...) 像是一系列的路标。任何一个整数 $a$ 要么正好落在某个路标上(此时余数为0),要么就落在某两个相邻的路标之间。$nq$ 就是离 $a$ 最近且不超过 $a$ 的那个路标。$r$ 就是 $a$ 到这个路标 $nq$ 的距离。因为路标之间的距离是 $n$,所以这个距离 $r$ 必然是 $0 \leq r < n$。
我们要找到 $q, r$ 使得 $25 = 7q + r$ 且 $0 \leq r \leq 6$。
$7 \times 1 = 7$
$7 \times 2 = 14$
$7 \times 3 = 21$ (这是小于25的最大的7的倍数)
$7 \times 4 = 28$ (超过25了)
所以,商 $q=3$。
余数 $r = 25 - 7 \times 3 = 25 - 21 = 4$。
我们检查余数:$0 \leq 4 \leq 6$,满足条件。
因此,唯一解是 $q=3, r=4$。即 $25 = 7 \times 3 + 4$。
我们要找到 $q, r$ 使得 $-25 = 7q + r$ 且 $0 \leq r \leq 6$。
我们需要找到一个7的倍数 $7q$,使得 $7q \leq -25$,并且最接近-25。
$7 \times (-3) = -21$ (大于-25)
$7 \times (-4) = -28$ (小于-25)
所以,商 $q=-4$。
余数 $r = -25 - (7 \times (-4)) = -25 + 28 = 3$。
我们检查余数:$0 \leq 3 \leq 6$,满足条件。
因此,唯一解是 $q=-4, r=3$。即 $-25 = 7 \times (-4) + 3$。
带余数长除法定理明确指出,任何一个整数 $a$ 都可以被一个正整数 $n$ 除,得到一个唯一的商 $q$ 和一个唯一的、小于 $n$ 的非负余数 $r$。
这个定理是后续所有关于整除性、同余和循环群理论的基础。它提供了一种标准化的方式来“分解”整数,使得我们可以将无限的整数世界“折叠”到一个有限的、由 $0, 1, \ldots, n-1$ 构成的集合中进行研究,这正是有限循环群 $\mathbb{Z}/n\mathbb{Z}$ 的核心思想。
[直觉心-智模型]
想象你有无数颗糖果(整数 $a$),要把它们分装到盒子里,每个盒子最多装 $n$ 颗。你尽可能多地装满盒子,装了 $q$ 个满盒子,最后手上剩下的、不够装满一个盒子的糖果就是余数 $r$。由于盒子容量是 $n$,你手上剩下的糖果数量 $r$ 必然在 $0$ 到 $n-1$ 之间。
想象一条长长的布带(长度为 $a$),你有一把长度为 $n$ 的尺子。你用尺子去量布带,量了 $q$ 次之后,剩下的一小段不够一尺长的部分,其长度就是 $r$。
2.1.2. 定理的证明
📜 [原文5]
证明。存在性:定义$\mathbb{Z}$的子集$X$为
首先我们声称$X \neq \emptyset$。如果$a \geq 0$,取$q=0$,则$a-n q=a \geq 0$是$X$的一个元素。如果$a<0$,取$q=a=-k$,例如,$k>0$。则$a-n q=-k+n k=k(n-1) \geq 0$因为$k>0$且$n-1 \geq 0$。则$a-n a \in X$,因此$X \neq \emptyset$。
接下来我们声称$X$有一个最小元素。如果$0 \in X$,那么$0$显然是$X$的最小元素。如果$0 \notin X$,那么$X \subseteq \mathbb{N}$,因此,由于$X \neq \emptyset$,根据良序原理,$X$有一个最小元素。在任何情况下,设$r$是$X$的最小元素。那么根据定义,$r=a-n q$且$r \geq 0$。注意$a=n q+r$。为了证明定理的存在性部分,只需证明$r \leq n-1$。我们通过反证法论证:如果$r \geq n$,那么$0 \leq r-n<r$。但是
由于$r-n \geq 0$,根据$X$的定义,$r-n \in X$。但是$r-n<r$,这与选择$r$作为$X$的最小元素相矛盾。因此$r \leq n-1$且$a=n q+r$。
这部分是证明定理的存在性,即证明对于任意的 $a$ 和 $n$,总能找到符合条件的 $q$ 和 $r$。证明过程非常精巧,依赖于良序原理。
第一步:构造一个集合 $X$
第二步:证明 $X$ 不是空集 ($\boldsymbol{X \neq \emptyset}$)
第三步:找到 $X$ 中的最小元素
第四步:证明这个最小元素 $r$ 就是我们想要的余数
第五步:使用反证法证明 $r < n$
$r' = r - n = (a - nq) - n = a - n(q+1)$。
这个形式是 $a - n \times (\text{一个整数})$,并且我们已经知道它是非负的。根据集合 $X$ 的定义,$r'$ 必须属于 $X$。
至此,存在性证明完毕。我们成功找到了满足所有条件的 $q$ 和 $r$。
集合 $X = \{25-7q : q \in \mathbb{Z}, 25-7q \geq 0\}$
集合 $X = \{ \ldots, 32, 25, 18, 11, 4 \}$。
根据良序原理,$X$ 的最小元素是 $r=4$。
这个 $r=4$ 是当 $q=3$ 时得到的。
我们检查这个 $r=4$:$r < n=7$。满足条件。
集合 $X = \{-25-7q : q \in \mathbb{Z}, -25-7q \geq 0\}$
集合 $X = \{ \ldots, 10, 3, \ldots \}$。
如果我们继续往 $q$ 为更小的负数方向探索,会发现 $X$ 中最小的元素是 $r=3$。
这个 $r=3$ 是当 $q=-4$ 时得到的。
我们检查这个 $r=3$:$r < n=7$。满足条件。
存在性证明的核心思想是:首先构造一个包含所有可能“候选余数”(非负的 $a-nq$)的集合 $X$;然后利用良序原理断定这个集合必有最小元素 $r$;最后用反证法证明这个 $r$ 必然小于除数 $n$,从而符合余数的全部定义。
这个证明展示了数学家如何使用集合论和基本公理(如良序原理)来严谨地证明看似显而易见的事实。它为数论提供了一个坚实的逻辑起点,并体现了从无限集合中通过“最小”这个概念来“捕获”特定元素的常用技巧。
[直觉心-智模型]
想象你在一条向右延伸的射线上寻找一个宝藏。你知道宝藏的形式是 $a-nq$,并且它们都在 $0$ 点或其右边(非负)。你还知道这样的宝藏至少有一个($X$非空)。良序原理告诉你,这些宝藏中,必然有一个离原点 $0$ 最近的,这个就是 $r$。然后你通过推理发现,这个最近的宝藏 $r$ 离原点的距离不可能超过 $n$,否则你就能在它和原点之间找到一个更近的宝藏,那就矛盾了。
想象在一条垂直的梯子上,梯子的地面是0,往上是正数。所有 $a-nq \ge 0$ 的点都在地面或地面以上。我们已经证明梯子上至少有一个这样的点。良序原理说,这些点中必然有一个在最低的梯级上。这个最低的点就是 $r$。然后我们证明,这个最低的梯级不可能高于 $n-1$,否则我们就能找到一个更低的梯级,这与它是“最低的”相矛盾。
2.1.3. 定理的唯一性证明
📜 [原文6]
唯一性:假设$a=n q_{1}+r_{1}=n q_{2}+r_{2}$,其中$q_{i}, r_{i} \in \mathbb{Z}$且$0 \leq r_{i} \leq n-1$,对于$i=1,2$。我们必须证明$q_{1}=q_{2}$且$r_{1}=r_{2}$。现在$r_{1} \leq r_{2}$或$r_{2} \leq r_{1}$。通过对称性,我们可以假设$r_{1} \leq r_{2}$。那么
此外,
如果$r_{2}-r_{1} \neq 0$,那么$r_{2}-r_{1}$是一个可被$n$整除的正整数,因此$r_{2}-r_{1} \geq n$。这与$r_{2}-r_{1} \leq n-1$相矛盾。因此$r_{2}-r_{1}=0$,即$r_{2}=r_{1}$。那么$n\left(q_{1}-q_{2}\right)=0$。由于$n \in \mathbb{N}, n \neq 0$。因此$q_{1}-q_{2}=0$,所以$q_{1}=q_{2}$。
这部分证明定理的唯一性,即满足条件的商和余数是独一无二的。
第一步:设立假设
第二步:建立关系
$nq_1 + r_1 = nq_2 + r_2$
$r_2 - r_1 = nq_1 - nq_2 = n(q_1 - q_2)$
第三步:分析余数之差的范围
$0 \leq r_1 \leq n-1$
$0 \leq r_2 \leq n-1$
$0 \leq r_2 - r_1 \leq n-1$。
也就是说,这个差值是一个小于 $n$ 的非负整数。
第四步:利用整除性导出矛盾
第五步:证明商也相等
至此,唯一性证明完毕。我们证明了如果存在两组解,它们必然是同一组解。
假设 $a=25, n=7$ 有两组解:
其中 $0 \le r_1, r_2 \le 6$。
证明过程告诉我们 $r_2 - r_1$ 必须是 7 的倍数,并且 $0 \le |r_2-r_1| \le 6$。
在0到6之间,唯一的7的倍数就是0。所以 $r_2 - r_1 = 0 \implies r_1=r_2$。
然后 $7(q_1-q_2)=0 \implies q_1=q_2$。
这表明任何满足条件的解都必须是同一组。
唯一性的证明利用了“一个小于 $n$ 的非负整数如果是 $n$ 的倍数,那么它只能是0”这一关键事实。通过代数变形和对余数范围的分析,证明了任何两组满足条件的商和余数都必然完全相同。
唯一性至关重要。它保证了“除以n的余数”是一个良定义(well-defined)的概念。没有唯一性,我们就不能确定地说“17模5的余数是2”,也就无法建立同余类和循环群 $\mathbb{Z}/n\mathbb{Z}$ 的坚实基础。
[直觉心-智模型]
你用一把长度为 $n$ 的尺子去量一段长度为 $a$ 的绳子。你量了 $q$ 次,还剩下长度为 $r$ 的一小段。唯一性告诉你,不管是谁来量,只要他用的尺子跟你一样长,并且他报告的“剩下的一小段”长度必须小于尺子本身,那么他量出的满尺次数 $q$ 和剩下的小段长度 $r$ 必然和你得到的结果一模一样。
想象一个圆形的跑道,一圈长 $n$ 米。一个运动员从起点出发,跑了 $a$ 米。他的最终位置可以由他跑了多少完整的圈数(商 $q$)以及他最后停在离起点多少米远的地方(余数 $r$)来描述。这个最终位置是唯一的,所以描述它的圈数和余数组合(在余数小于一圈的前提下)也应该是唯一的。
2.1.4. 推论 1.1.2
📜 [原文7]
设$n \in \mathbb{N}$。$\mathbb{Z} / n \mathbb{Z}$中的每个同余类$[a]_{n}$都有一个唯一的代表$r$,$0 \leq r \leq n-1$。因此$\#(\mathbb{Z} / n \mathbb{Z})=n$,作为一个集合,
这个推论是带余除法定理的第一个直接应用,它描述了同余类集合 $\mathbb{Z}/n\mathbb{Z}$ 的基本结构。
第一步:理解同余类 $[a]_n$
第二步:为同余类找到一个“标准代表”
第三步:证明这个“标准代表”是唯一的
第四步:结论
带余除法的唯一性保证了我们可以用 $0, 1, \ldots, n-1$ 这 $n$ 个数作为所有模 $n$ 同余类的唯一“身份证号”。这使得我们可以将对无限整数集的研究,转化为对一个包含 $n$ 个元素的有限集合 $\mathbb{Z}/n\mathbb{Z}$ 的研究。
这个推论是构建有限循环群 $\mathbb{Z}/n\mathbb{Z}$ 的关键一步。它确定了这个群的“载体集合”是什么,以及这个集合有多少个元素。这是进行后续代数运算(如定义加法)的前提。
[直觉心-智模型]
想象全世界所有的人(无限的整数)。我们按照他们出生的月份(模12)将他们分成12个组。这个推论告诉我们:
$\mathbb{Z}/n\mathbb{Z}$ 就相当于这12个组的集合,而 $0, 1, \ldots, n-1$ 就相当于“一月”到“十二月”这些标准名称。
想象一个有 $n$ 个格子的圆形转盘,格子编号从 $0$ 到 $n-1$。任何一个整数 $a$ 都对应于从0号格子开始,按顺时针(如果 $a$ 为正)或逆时针(如果 $a$ 为负)走 $|a|$ 步后到达的那个格子。这个最终到达的格子编号就是 $a$ 模 $n$ 的余数 $r$。这个推论说明,无论你走多少步(无论 $a$ 多大或多小),你最终总会落在这 $n$ 个格子中的某一个,并且这个最终位置是唯一确定的。$\mathbb{Z}/n\mathbb{Z}$ 就是这 $n$ 个格子的集合。
2.1.5. 推论 1.1.3
📜 [原文8]
设$G$是一个群,设$g \in G$是一个(有限)阶为$n$的元素。那么,对于所有的$N \in \mathbb{Z}$, $g^{N}=1 \Longleftrightarrow n \mid N$。
这个推论将带余除法的思想应用到了一个抽象的群元素上,用来判断一个元素的任意整数次幂何时等于单位元。
第一步:理解元素的阶
第二步:证明 “$\boldsymbol{\Leftarrow}$” (如果 $n \mid N$,那么 $g^N=1$)
$g^N = g^{nk} = (g^n)^k$
第三步:证明 “$\boldsymbol{\Rightarrow}$” (如果 $g^N=1$,那么 $n \mid N$)
$g^N = g^{nq+r} = g^{nq} \cdot g^r = (g^n)^q \cdot g^r$
第四步:利用阶的定义得出结论
所以,元素 $[2]_{12}$ 的阶 $n=6$。
计算:$18g = 18 \times [2] = [36]$。因为 $36 = 12 \times 3 + 0$,所以 $[36]_{12}=[0]_{12}$。预测正确。
计算:$10g = 10 \times [2] = [20]$。因为 $20 = 12 \times 1 + 8$,所以 $[20]_{12}=[8]_{12} \neq [0]_{12}$。预测正确。
计算:$-12g = -12 \times [2] = [-24]$。因为 $-24 = 12 \times (-2) + 0$,所以 $[-24]_{12}=[0]_{12}$。依然成立。
一个阶为 $n$ 的元素 $g$,其任意整数次幂 $g^N$ 是否等于单位元,完全取决于指数 $N$ 是否能被阶 $n$ 整除。这个性质是循环群理论的核心。
这个推论为处理循环群中的幂运算提供了一个极其强大的简化工具。它将一个关于群元素幂次的问题,完全转化为了一个关于整数的整除问题。这是代数问题向数论问题转化的一个典型范例。
[直觉心-智模型]
回到时钟的例子。时钟有12个点,时针从12点(单位元)出发,每小时走一格。走12小时会回到12点($g^{12}=1$),所以阶是12。
这个推论说:时针走 $N$ 小时后是否恰好回到12点,完全取决于 $N$ 是不是12的倍数。
想象一个正六边形,它的旋转对称群的生成元是“旋转60度”($g$)。旋转6次(360度)后回到原位,所以阶是6。这个推论告诉你,你旋转 $N$ 次“60度”之后,六边形是否回到原位,只取决于 $N$ 是否是6的倍数。旋转18次($1080$度)?$18$是$6$的倍数,所以会回到原位。旋转8次($480$度)?$8$不是$6$的倍数,所以不会回到原位。
2.1.6. 推论的后续讨论
📜 [原文9]
我们已经看到,推论 1.1.3意味着,如果$g \in G$的阶为$n$,那么$\langle g\rangle \cong \mathbb{Z} / n \mathbb{Z}$。事实上,存在一个唯一的同构$f: \mathbb{Z} / n \mathbb{Z} \rightarrow\langle g\rangle$使得$f\left([1]_{n}\right)=g$。此外,$\langle g\rangle$的每个元素都可以唯一地写成$g^{r}, 0 \leq r \leq n-1$。因此$\#(\langle g\rangle)=n$。
这部分是对推论1.1.3的重要性的阐述,它揭示了所有有限循环群的普适结构。
第一步:$\langle g\rangle \cong \mathbb{Z} / n \mathbb{Z}$
第二步:唯一的同构
$f([k]_n) = f([1]_n + \ldots + [1]_n) = f([1]_n) \cdot \ldots \cdot f([1]_n) = g^k$。
第三步:元素的唯一表示
第四步:群的阶
$f([2]_4) \cdot f([3]_4) = i^2 \cdot i^3 = (-1) \cdot (-i) = i$。两者相等。
这段话是循环群基本定理的雏形。它告诉我们,任何一个由 $n$ 阶元素 $g$ 生成的循环群 $\langle g \rangle$,其结构都和我们熟知的模 $n$ 整数加法群 $\mathbb{Z}/n\mathbb{Z}$ 完全一样。这个群里恰好有 $n$ 个元素,它们可以被 $g^0, g^1, \ldots, g^{n-1}$ 唯一地表示。
这段话的目的是将抽象的、由某个元素生成的循环群的研究,完全“模型化”或者“具体化”为对 $\mathbb{Z}/n\mathbb{Z}$ 的研究。它告诉我们,只要搞懂了 $\mathbb{Z}/n\mathbb{Z}$,就搞懂了所有 $n$ 阶循环群。这是一种巨大的简化,是数学中“分类”思想的体现。
[直觉心-智模型]
所有 $n$ 阶循环群就像是不同国家制造的、但都有 $n$ 个刻度的标准钟表。一个可能是罗马数字的,一个可能是阿拉伯数字的,一个可能是中文数字的(元素的名字不同),但它们的“走时”规律(运算结构)是完全一样的。$\mathbb{Z}/n\mathbb{Z}$ 就是那个最标准的、用 $0, 1, \ldots, n-1$ 作为刻度的钟表。
想象一个有 $n$ 个座位的旋转木马。你可以把它看作是一个 $n$ 阶循环群。$\langle g \rangle$。
2.1.7. 推论 1.1.4
📜 [原文10]
每个循环群都同构于$\mathbb{Z}$或$\mathbb{Z} / n \mathbb{Z}$。
这个推论是循环群的完全分类定理。它极其简洁地告诉我们,世界上所有的循环群,无论其元素是什么,其具体运算是什么,从抽象结构的角度看,只有两种可能。
第一步:什么是循环群?
第二步:分情况讨论生成元的阶
第三步:情况一:$g$ 是无限阶
第四步:情况二:$g$ 是有限阶
第五步:总结
循环群的分类定理:从抽象结构上讲,只有两种循环群——一种是无限的,同构于整数加法群 $\mathbb{Z}$;另一种是有限的,有 $n$ 个元素,同构于模 $n$ 整数加法群 $\mathbb{Z}/n\mathbb{Z}$。
这个推论是群论中第一个完美的分类定理。它将一整类群(循环群)的结构完全搞清楚了。它告诉我们,为了研究所有循环群的普适性质,我们只需要研究 $\mathbb{Z}$ 和 $\mathbb{Z}/n\mathbb{Z}$ 这两个“原型”群就足够了。任何关于这两个原型群的代数性质,都可以通过同构直接“翻译”到任何其他的循环群上。
[直觉心-智模型]
想象你是一个生物学家,想给所有的“单细胞生物”分类。经过研究你发现,所有的单细胞生物,不管长相、颜色如何,从其内部遗传结构来看,只分为两种:一种是“无限增殖”型的(像 $\mathbb{Z}$),一种是“寿命为 $n$ 天”型的(像 $\mathbb{Z}/n\mathbb{Z}$)。这个定理就相当于完成了对“单细胞生物”这一大类的最终分类。
想象所有的“圆圈”或“直线”。任何一个有限循环群就像一个有 $n$ 个离散点的“圆圈”,点与点之间的跳转方式都是一样的。任何一个无限循环群就像一条有无限多个等距标记的“直线”,你可以在上面无限地向前或向后跳。这个推论告诉你,任何循环群在结构上,要么是那条“无限直线”,要么是某个“有限圆圈”。
2.1.8. 后续研究方向
📜 [原文11]
从现在开始,我们将专注于群$\mathbb{Z}$和$\mathbb{Z} / n \mathbb{Z}$。前面的推论告诉我们,任何对$\mathbb{Z}$或$\mathbb{Z} / n \mathbb{Z}$证明的代数结果(例如,关于子群性质或元素阶的结果)都将对任意循环群具有自然的类比。
这部分承上启下,明确了接下来学习的策略。
由于所有循环群都同构于 $\mathbb{Z}$ 或 $\mathbb{Z}/n\mathbb{Z}$,我们接下来的策略是集中研究这两个原型群的代数性质,因为这些性质可以直接推广到所有循环群。
为后续的章节指明方向,并再次强调推论 1.1.4(分类定理)的巨大威力。它使得我们可以通过研究两个具体的、我们熟悉的群,来得出关于一整类抽象群的普适结论,这是一种非常高效的研究方法。
[直觉心-智模型]
我们想了解所有品牌和型号的汽车的“引擎工作原理”。我们发现所有引擎要么是“无限冲程”的理想引擎,要么是“$n$ 冲程一循环”的引擎。于是我们决定,不再去拆解每一辆车,而是集中精力把这两种模型的引擎彻底研究清楚。研究清楚后,拿到任何一辆新车,我们只要判断它的引擎属于哪种模型,就可以立刻知道它的所有核心工作原理。
你想学习世界上所有“圆”的几何性质。你发现只要研究一个标准的单位圆(半径为1,圆心在原点)就足够了。任何其他的圆,都可以通过平移和缩放从这个标准圆得到,它们的几何性质(如周长与半径比为 $2\pi$)是保持不变的。这里的 $\mathbb{Z}$ 和 $\mathbb{Z}/n\mathbb{Z}$ 就扮演着“标准直线”和“标准n点圆”的角色。
2.1.9. 命题 1.1.5 (Z的子群)
📜 [原文12]
$\mathbb{Z}$的每个子群都是循环的。
这个命题描述了整数加法群 $\mathbb{Z}$ 的一个非常优美的性质:它的所有子群结构都非常简单,都是循环群。
证明思路:
这个证明再次精妙地使用了良序原理。
第一步:处理平凡情况
第二步:处理非平凡情况
第三步:找到最小正元素
第四步:证明 $H = \langle d \rangle$
第五步:结论
整数加法群 $\mathbb{Z}$ 的所有子群都有一个非常简单的统一结构:它们要么是 $\{0\}$,要么是由某个正整数 $d$ 生成的循环群 $\langle d \rangle = d\mathbb{Z}$ (所有 $d$ 的倍数)。
这个命题完全刻画了我们最重要的原型群之一 $\mathbb{Z}$ 的子群结构。这为后续研究 $\mathbb{Z}/n\mathbb{Z}$ 的子群结构(因为 $\mathbb{Z}/n\mathbb{Z}$ 本身就是 $\mathbb{Z}$ 的商群),以及更一般的循环群的子群结构,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直觉心-智模型]
想象整数群 $\mathbb{Z}$ 是一条无限长的、均匀刻有整数标记的直线。它的任何一个子群,都像是这条直线上的一组“等间距的点”。例如,偶数子群是间距为2的点集,所有5的倍数构成的子群是间距为5的点集。这个命题说明,任何子群都必然是这种“等间距的点集”的形式,而这个“间距”就是那个最小的正元素 $d$。
想象一条无限长的拉链。拉链的齿代表整数。一个子群就像是拉链上的一组特殊的齿。这个命题告诉你,这组特殊的齿不可能是随意的,它们必须是“每隔 $d$ 个齿出现一次”这样有规律地分布。你不可能找到一个子群,它包含了齿2和齿3,但不包含齿1。
2.1.10. 备注 1.1.6
📜 [原文13]
证明还表明,如果$H \leq \mathbb{Z}$不是平凡子群$\{0\}$,那么$H=\langle d\rangle \subseteq$本身是一个无限循环群。因此$H \cong \mathbb{Z}$,并且$H$的两个生成元是$\pm d$。
这个备注是对命题1.1.5证明过程的进一步解读和引申。
$\mathbb{Z}$ 的任何非平凡子群 $H$ 不仅是循环群,而且还是无限循环群,因此在结构上与 $\mathbb{Z}$ 本身是同构的。这样的子群总是有且仅有两个生成元,即它的最小正元素 $d$ 及其相反数 $-d$。
这个备注深化了我们对 $\mathbb{Z}$ 子群结构的理解。它不仅告诉我们子群是循环的,还指出了它们都是“克隆”的 $\mathbb{Z}$,并且明确了它们的生成元。这为后续寻找循环群的生成元问题提供了第一个范例。
[直觉心-智模型]
如果说 $\mathbb{Z}$ 是一把无限长的标准尺子(刻度间距为1)。那么它的任何一个子群,比如偶数群,就像是另一把无限长的尺子,只是它的刻度间距变成了2。这把新尺子本质上和标准尺子是一样的,只是被“拉伸”了。它的“基本单位”可以是“向前2个单位”(生成元2),也可以是“向后2个单位”(生成元-2)。
想象一条无限延伸的火车轨道,每隔1公里有一个枕木(代表 $\mathbb{Z}$)。一个子群就像是在这条轨道上行驶的一列特殊的火车,它只在某些枕木上停靠。这个备注说,这列火车的停靠站必须是等间距的,比如每隔 $d$ 公里停一次。那么这个停靠站的集合,从结构上看,就和原始的枕木集合是一样的,只是“稀疏”了一些。你可以把“向前开 $d$ 公里”作为基本操作来生成所有停靠站,也可以把“向后开 $d$ 公里”作为基本操作。
2.1.11. 命题 1.1.7 (Z/nZ的子群)
📜 [原文14]
设$n \in \mathbb{N}$。那么$\mathbb{Z} / n \mathbb{Z}$的每个子群$H$都是循环的。
这个命题将命题1.1.5的结论推广到了有限循环群的原型 $\mathbb{Z}/n\mathbb{Z}$ 上。它断言,$\mathbb{Z}/n\mathbb{Z}$ 的所有子群也都是循环的。
证明思路:
证明的逻辑与命题1.1.5的证明高度相似,但操作对象从整数变成了同余类,并且利用了集合的有限性,而不再需要良序原理。
第一步:构造一个代表元集合 $X$
第二步:找到 $X$ 中的最小元素 $d$
第三步:证明 $H = \langle [d]_n \rangle$
第四步:结论
有限循环群的原型 $\mathbb{Z}/n\mathbb{Z}$ 的所有子群也都是循环群。
这个命题进一步揭示了循环群的美好性质。它告诉我们循环群的“血统”是纯正的:不仅它们自己是循环的,它们的“后代”(子群)也都是循环的。这使得对循环群的子群的研究变得非常清晰和系统。
[直觉心-智模型]
如果说 $\mathbb{Z}/n\mathbb{Z}$ 是一个有 $n$ 个刻度的钟表。它的一个子群,就相当于这个钟表上的一个“子图案”。例如,在12小时的钟表上,\{0点, 4点, 8点\} 这个集合构成一个子群。这个命题告诉你,任何这样的“子图案”本身也必须是“循环”的。\{0, 4, 8\} 这个子图案可以由“前进4小时”这个动作生成。你不可能找到一个子群,它包含2点和5点,但其结构不是循环的。
想象一个正 $n$ 边形和它的旋转对称操作。这构成一个 $n$ 阶循环群。它的一个子群,对应于这个 $n$ 边形的一个“稳定子图形”。例如,对于正12边形,操作集合{旋转0度, 旋转120度, 旋转240度}是一个子群,这个子群保持了一个内接等边三角形的稳定。这个命题说,任何这样的子群,其本身也必须是一个循环群。这个例子中的子群就是由“旋转120度”生成的3阶循环群。
2.2. 推论 1.1.8
📜 [原文15]
这里,我们使用循环群都同构于$\mathbb{Z}$或$\mathbb{Z} / n \mathbb{Z}$的结果,以及练习 2.31中先前讨论的事实:如果$f: G_{1} \rightarrow G_{2}$是一个同构,那么$G_{1}$的子集$H$是$G_{1}$的子群$\Longleftrightarrow f(H)$是$G_{2}$的子群,并且(使用练习 2.19),如果$H=\langle g\rangle$是$G_{1}$的循环子群,那么$f(\langle g\rangle)$是$G_{2}$的循环子群,事实上它是$\langle f(g)\rangle$。因此,函数$H \mapsto f(H)$是从$G_{1}$的子群集合到$G_{2}$的子群集合的双射,此外在这种情况下,$H$和$f(H)$是同构的。特别是,$H$是循环的$\Longleftrightarrow f(H)$是循环的。
这个推论是前面所有工作的顶峰,给出了关于循环群的一个最基本和最重要的性质。
第一步:陈述结论
第二步:证明策略
第三步:论证过程
第四步:对引用的解释
$f^{-1}(H) = \{f^{-1}(1), f^{-1}(g^2), f^{-1}(g^4)\} = \{[0]_6, [2]_6, [4]_6\}$。
循环群的子群必然是循环群。这是一个非常强大且优美的闭包性质。
这个推论为循环群的结构理论画上了一个圆满的句号(就子群结构而言)。它告诉我们,当我们从一个循环群出发,向下探索其子群时,我们永远不会“逃离”循环群的世界。这使得对循环群子群的分类和研究变得异常清晰:我们只需要找到每个子群的生成元和阶即可。
[直觉心-智模型]
“龙生龙,凤生凤,老鼠的儿子会打洞”。这个推论说的就是“循环”这个特性是有遗传性的。一个循环群的“子代”(子群)必然也继承了“循环”这个优良基因。
想象一个由许多同心圆组成的靶子,每个圆上都均匀分布着一些点。如果整个靶子(代表一个大群)的点的分布模式是“循环”的,那么你单独拿出其中任何一个圆(代表一个子群)来看,那个圆上的点的分布模式也必然是“循环”的。
2.3. 小结与展望
📜 [原文16]
$\mathbb{Z}$的每个子群都可以唯一地描述为$\langle 0\rangle$或$\langle d\rangle$,其中$d>0$。我们将在后面给出$\mathbb{Z} / n \mathbb{Z}$的子群及其可能的生成元的类似精确描述。
这部分是对之前关于 $\mathbb{Z}$ 子群工作的总结,并对接下来关于 $\mathbb{Z}/n\mathbb{Z}$ 子群的研究做出预告。
我们已经完全弄清了 $\mathbb{Z}$ 的子群结构,它们由非负整数唯一确定。接下来,我们将用类似的方法,去精确地刻画 $\mathbb{Z}/n\mathbb{Z}$ 的所有子群及其生成元。
承上启下。总结已有成果,建立读者的信心和成就感;同时提出新的、更具体的研究目标,引导读者的注意力转向下一阶段的核心问题,保持学习的连贯性和目的性。
[直觉心-智模型]
我们已经画好了“无限直线” $\mathbb{Z}$ 上所有“等间距点集”(子群)的完整地图。现在,我们要开始绘制“$n$ 点钟面” $\mathbb{Z}/n\mathbb{Z}$ 上所有“旋转对称子图案”(子群)的精确地图。我们期望这张新地图的规律和旧地图一样,也与数的因子有关。
我们已经知道,在一条无限长的拉链上,所有可能的“规律齿集”(子群)就是“每隔 $d$ 个齿出现一次”的集合。现在,我们把这条拉链首尾相接,做成一个有 $n$ 个齿的圆形拉链。我们要研究的是,在这个圆形拉链上,所有可能的“规律齿集”是什么样子的。
3. 因式分解
📜 [原文17]
本小节的标题“因式分解”点明了主题。在数论中,这通常指将一个整数分解为素数的乘积。但在更广义的代数语境下,它涉及到“整除”这个核心概念。本节将从最基本的整除性质开始,为后续引入最大公约数、互素以及算术基本定理做铺垫。这些数论工具对于精确描述循环群的子群结构和元素阶至关重要。
本节将系统介绍数论中关于整除和因式分解的基本概念和性质。
为后续深入研究循环群的结构(如子群格、生成元个数)提供必要的数论工具。例如,一个n阶循环群的子群的阶,必须是n的因子。理解这些,离不开对因式分解的深刻认识。
[直觉心-智模型]
因式分解就像是用更小的、更基本的“积木”(比如素数)来搭建一个大的“结构”(一个整数)。本节就是要学习这些“积木”的性质以及搭建的规则。
想象化学家研究分子。他们会将复杂的分子(整数)分解成更基本的原子(素数),并研究这些原子是如何组合成分子的。本节就是数学上的“化学基础”,研究整数的“原子论”。
3.1. 整除性
📜 [原文18]
回顾一下,如果$a, b \in \mathbb{Z}$,那么$a \mid b \Longleftrightarrow$存在一个$k \in \mathbb{Z}$使得$b=a k \Longleftrightarrow b$是$a$的倍数$\Longleftrightarrow b \in\langle a\rangle \Longleftrightarrow\langle b\rangle \subseteq\langle a\rangle$。我们有以下整除性的简单性质:
(1) 对于所有的$a \in \mathbb{Z}, a \mid a$。
(2) 整除性具有传递性:如果$a \mid b$且$b \mid c$,那么$a \mid c$。
(3) 如果$a \mid b$且$a \mid c$,那么,对于所有的$r, s \in \mathbb{Z}, a \mid(r b+s c)$。
(4) 对于所有的$a \in \mathbb{Z}, a \mid 0$,但$0 \mid a \Longleftrightarrow a=0$。
(5) 对于所有的$a \in \mathbb{Z}, 1 \mid a$,但$a \mid 1 \Longleftrightarrow a= \pm 1$。
(6) 对于所有的$a, b \in \mathbb{Z}$,如果$a \mid b$且$b \mid a$,那么$b= \pm a$。
这部分回顾了整除的定义,并将其与循环群的语言联系起来,然后列举了其基本性质。
定义的等价性:
性质解读:
(1) 自反性: $a \mid a$。因为 $a = a \times 1$。
(2) 传递性: $a \mid b$ 意味着 $b=ak_1$。$b \mid c$ 意味着 $c=bk_2$。所以 $c = (ak_1)k_2 = a(k_1k_2)$,因此 $a \mid c$。
(3) 线性组合性质: $a \mid b \implies b=ak_1$,$a \mid c \implies c=ak_2$。那么 $rb+sc = r(ak_1) + s(ak_2) = a(rk_1 + sk_2)$。这是一个整数,所以 $a \mid (rb+sc)$。这意味着如果a能整除几个数,它就能整除这几个数的任何整数线性组合。
(4) 关于0的性质:
(5) 关于1的性质:
(6) 反对称性 (在模掉符号后): $a \mid b \implies b=ak_1$,$b \mid a \implies a=bk_2$。代入得 $a = (ak_1)k_2 = a(k_1k_2)$。如果 $a \neq 0$,两边消去a得到 $1=k_1k_2$。在整数中,这意味着 $k_1,k_2$ 只能是 $\pm 1$。所以 $b = \pm a$。如果 $a=0$,那么 $b=0k_1=0$,也成立。
本段将数论中的整除概念与群论中的循环子群和子群包含关系等价起来,并回顾了整除的六个基本性质,为后续讨论最大公约数等概念奠定了基础。
建立数论和群论之间的“词典”,使得两个领域的概念可以相互转换。特别是 $a \mid b \iff \langle b \rangle \subseteq \langle a \rangle$ 这个转换,是利用群论思想解决数论问题的关键,反之亦然。
[直觉心-智模型]
把 $\mathbb{Z}$ 的子群想象成不同大小的“网格”。$\langle 1 \rangle = \mathbb{Z}$ 是最密的网格,间距为1。$\langle 2 \rangle$ 是间距为2的网格。$\langle 6 \rangle$ 是间距为6的网格。$a \mid b$ 就意味着 $b$ 所在的网格比 $a$ 所在的网格更“稀疏”或一样稀疏 ($\langle b \rangle \subseteq \langle a \rangle$)。例如,$2 \mid 6$ 意味着 $\langle 6 \rangle \subseteq \langle 2 \rangle$,间距为6的网格上的所有点,必然也落在间距为2的网格上。
想象俄罗斯套娃。$\langle a \rangle$ 是一个套娃。$a \mid b$ 意味着 $\langle b \rangle$ 是一个更小的套娃,它可以被完全放进 $\langle a \rangle$ 这个套娃里面。
3.2. 最大公约数
📜 [原文19]
设$a, b \in \mathbb{Z}$,不都为$0$。$a$和$b$的最大公约数(记作$\operatorname{gcd}(a, b)$)是一个自然数$d \in \mathbb{N}$,使得$d|a, d| b$,并且,对于所有的$e \in \mathbb{Z}$,如果$e \mid a$且$e \mid b$,那么$e \mid d$。(有时人们将最大公约数写成$(a, b)$,但这会引起混淆,因为它也表示有序对。)
这部分给出了最大公约数 (Greatest Common Divisor, GCD) 的严格定义。这个定义比小学里“最大的公共因子”的定义更深刻、更具代数意义。
定义的两个层面:
这个定义比“数值最大的公约数”更强。例如,对于12和18,公约数有 $\pm 1, \pm 2, \pm 3, \pm 6$。数值最大的正公约数是6。我们的定义要求这个 $d=6$ 不仅是数值最大,还必须能被所有其他公约数整除。
所有公约数都能整除6,所以6符合定义。
最大公约数 $d=\operatorname{gcd}(a,b)$ 是一个正整数,它不仅是 $a$ 和 $b$ 的公约数,而且是所有公约数的倍数。
这个定义为最大公约数赋予了强大的代数结构。它将“最大”的概念从纯粹的大小比较,提升到了整除关系的层面,这使得我们可以用群论和环论的工具来研究它。接下来的定理将揭示,$\operatorname{gcd}(a,b)$ 正是由 $a$ 和 $b$ 生成的子群 $\langle a, b \rangle$ 的那个正生成元。
[直觉心-智模型]
把所有公约数想象成一个家族树的成员。最大公约数 $d$ 就是这个家族的“祖先”。所有家族成员(其他公约数 $e$)都起源于它(都能整除它)。
想象你有两种长度的尺子,长度分别为 $a$ 和 $b$。你想找到一把新的尺子,长度为 $d$,使得 $d$ 这把尺子既能不多不少地量完长度 $a$,也能不多不少地量完长度 $b$(公约数)。同时,任何其他能做到这一点的尺子 $e$,其本身也必须能被 $d$ 这把尺子不多不少地量完(最大性)。这个 $d$ 就是最大公约数。
3.3. 引理 1.2.2 (GCD的唯一性)
📜 [原文20]
如果$a$和$b$的最大公约数存在,那么它是唯一的。
这个引理证明,满足定义1.2.1的那个数 $d$ 不可能有两个。
证明思路:
结论: 最大公约数是唯一的。
最大公约数的定义非常严格,它唯一地确定了一个正整数。
确保“$\operatorname{gcd}(a,b)$”这个函数或记号是良定义的(well-defined)。当我们写下 $\operatorname{gcd}(a,b)$ 时,它指向的是一个确定的、不会有歧义的数字,这在数学中至关重要。
[直觉心-智模型]
一个国家的“国王”(GCD)只能有一个。如果出现了两个人都声称自己是国王($d_1, d_2$),并且他们的法律(定义)都规定国王必须能被所有贵族(公约数)拥戴(整除),并且国王本人也必须是贵族的一员。那么 $d_1$ 作为国王,必须能被贵族 $d_2$ 拥戴 ($d_2 \mid d_1$)。$d_2$ 作为国王,也必须能被贵族 $d_1$ 拥戴 ($d_1 \mid d_2$)。两个国王互相“拥戴”,在权力上平起平坐,又因为国王必须是“正统的”(正数),所以他们只能是同一个人。
在所有公约数组成的家族树中,那个唯一的“最高祖先”就是GCD。不可能有两个互不相关的最高祖先。
3.4. 备注 1.2.3 (GCD的计算)
📜 [原文21]
(i) 如果$d$是$a$和$b$的最大公约数,根据定义,它也是同时整除$a$和$b$的最大的自然数。然而,$d$具有定义中更强的性质。
(ii) 从小学起,计算$\operatorname{gcd}(a, b)=d$的常用方法是将$a$和$b$因式分解成素数的幂乘积。那么$d$的素因数是同时整除$a$和$b$的素数,并且素数$p$在$d$的因式分解中出现的幂次如下给出:如果$p^{n_{1}}$是整除$a$的$p$的最大幂次,并且$p^{n_{2}}$是整除$b$的$p$的最大幂次,那么整除$d$的$p$的最大幂次是$p^{\min \left(n_{1}, n_{2}\right)}$。然而,有更高效的计算$\operatorname{gcd}(a, b)$的方法,它们不涉及将$a$和$b$因式分解为素数(这是一个计算上非常困难的问题)。
这部分对GCD的定义和计算方法进行了补充说明。
(i) 定义的强度
(ii) 计算方法对比
$72 = 2^3 \times 3^2 \times 5^0$
$90 = 2^1 \times 3^2 \times 5^1$
$\operatorname{gcd}(72, 90) = 2^{\min(3,1)} \times 3^{\min(2,2)} \times 5^{\min(0,1)}$
$= 2^1 \times 3^2 \times 5^0 = 2 \times 9 \times 1 = 18$。
本备注澄清了GCD定义的代数内涵,并对比了两种计算GCD的方法:理论上清晰但计算上困难的素因数分解法,以及计算上高效的、即将介绍的欧几里得算法。
[直觉心-智模型]
3.5. 定理 1.2.4 (裴蜀定理)
📜 [原文22]
设$a, b \in \mathbb{Z}$,不都为$0$。
(i) $a$和$b$的最大公约数存在,并且根据前面备注中的(i),它必然是唯一的。
(ii) 如果$d$是$a$和$b$的最大公约数,那么存在$n, m \in \mathbb{Z}$使得$d=\operatorname{gcd}(a, b)=a n+b m$。
(iii) 对于所有的$c \in \mathbb{Z}$,存在$x, y \in \mathbb{Z}$使得$a x+b y=c \Longleftrightarrow d \mid c$。
这个定理是数论中一个极为重要的结果,通常被称为裴蜀定理或贝祖定理 (Bézout's identity)。它深刻地揭示了最大公约数的代数结构。
(i) 存在性和唯一性
(ii) GCD的线性组合表示
(iii) 线性丢番图方程的可解性
证明:设 $d = \operatorname{gcd}(a,b)$。因为 $d \mid a$ 且 $d \mid b$,根据整除的线性组合性质, $d$ 必然整除它们的任何线性组合,即 $d \mid (ax+by)$。既然 $ax+by=c$,那么 $d \mid c$。
证明:设 $d = \operatorname{gcd}(a,b)$。如果 $d \mid c$,则存在整数 $k$ 使得 $c=dk$。根据定理的第(ii)部分,存在整数 $n,m$ 使得 $d = an+bm$。将此式两边同乘以 $k$,得到 $dk = (an+bm)k = a(nk) + b(mk)$。令 $x=nk, y=mk$,则 $c = ax+by$。我们找到了方程的一组整数解 $(x,y)$。
我们可以试着找一下。例如, $12 = 36 - 24 = 24(-1) + 36(1)$。所以一组解是 $n=-1, m=1$。
裴蜀定理深刻地指出,两个整数 $a,b$ 的最大公约数 $d$ 正是它们所能线性表示出的最小正整数。并且,它们能线性表示出的所有数的集合,恰好就是 $d$ 的所有倍数的集合。
这个定理是数论的基石之一。
[直觉心-智模型]
想象你有两种面值的邮票,面值分别为 $a$ 分和 $b$ 分。你只能买入或卖出(对应系数为正或负)这两种邮票。
在二维平面上,考虑所有整数坐标点 $(x,y)$。$ax+by$ 的值代表了这些点在某个方向上的投影。这个定理说,所有这些投影值的集合,不是随意的,而是构成了一个等间距的序列,这个间距就是 $d = \operatorname{gcd}(a,b)$。
3.6. 定理 1.2.4 的证明
📜 [原文23]
证明。(i) 考虑集合
根据定义,如果$c \in \mathbb{Z}$,那么$c \in H \Longleftrightarrow$存在$x, y \in \mathbb{Z}$使得$a x+b y=c$。我们声称$H$是$\mathbb{Z}$的子群,包含$a$和$b$;事实上,它是如前定义的由$a$和$b$生成的子群$\langle a, b\rangle$(因为$a x+b y=x \cdot a+y \cdot b$)。我们将直接证明这一点:首先,$H$在$+$下封闭,因为给定$H$的两个元素$a x_{1}+b y_{1}, a x_{2}+b y_{2}$,
显然,$0=a \cdot 0+b \cdot 0 \in H$,并且如果$a x+b y \in H$,那么$-(a x+b y)=a(-x)+b(-y) \in H$。因此$H$是一个子群。此外,注意$a=a \cdot 1+b \cdot 0 \in H$和$b=a \cdot 0+b \cdot 1 \in H$。
由于$\mathbb{Z}$的每个子群都是循环的,存在一个$d \in \mathbb{Z}$使得$H=\langle d\rangle$。此外,$H \neq\{0\}$因为$a, b \in H$并且根据假设它们至少有一个不是零。因此我们可以假设$d>0$,即$d \in \mathbb{N}$。为了完成(i)的证明,只需证明$d$是$a$和$b$的最大公约数。由于$a \in H=\langle d\rangle, d \mid a$。同样,$d \mid b$。因此,$d$是$a$和$b$的公约数。最后,如果$e \mid a$且$e \mid b$,那么$e \mid a n+b m=d$。因此$d=\operatorname{gcd}(a, b)$。
(ii) 根据构造,对于(i)中$d=\operatorname{gcd}(a, b)$,我们看到$d \in H$,因此$d=a n+b m$对于某些$n, m \in \mathbb{Z}$。
(iii) 所有形如$a x+b y$的整数$c$的集合根据定义是(i)的证明中的子群$H$。那里的论证表明$H=\langle d\rangle$是$d$的所有倍数的集合。将这两个事实结合起来,$c=a x+b y$对于某些$x, y \in \mathbb{Z} \Longleftrightarrow c \in\langle d\rangle \Longleftrightarrow d \mid c$。
这个证明是群论思想在数论中应用的绝佳典范。
第一步:构造一个关键的集合H
第二步:证明H是$\mathbb{Z}$的子群
第三步:利用$\mathbb{Z}$子群的性质
第四步:证明这个生成元d就是GCD
第五步:完成对定理三个部分的证明
这个证明的核心思想是:定义一个由 $a,b$ 的所有线性组合构成的集合 $H$,证明 $H$ 是 $\mathbb{Z}$ 的一个子群,利用 $\mathbb{Z}$ 的子群必为循环群的性质,断定 $H = \langle d \rangle$。然后证明这个生成元 $d$ 恰好就是 $\operatorname{gcd}(a,b)$。定理的所有结论都从 $H = \langle d \rangle = \langle \operatorname{gcd}(a,b) \rangle$ 这个核心等式中自然导出。
这个证明展示了抽象代数(特别是群论)思想的威力。它没有去具体计算任何东西,而是通过研究一个代数结构(子群 $H$)的性质,优雅地证明了一个深刻的数论定理。它完美地体现了 $a \mid b \iff \langle b \rangle \subseteq \langle a \rangle$ 这一转换思想的价值,并将 $\operatorname{gcd}(a,b)$ 和 $\langle a,b \rangle$ 这两个概念联系在了一起。
[直觉心-智模型]
📜 [原文24]
(i) 的证明中使用的论证表明:如果$G$是阿贝尔群,并且群运算表示为$+$,并且$g_{1}, \ldots, g_{k} \in G$,那么集合
是$G$的一个子群,包含$g_{1}, \ldots, g_{k}$(事实上它是最小的此类子群)。
这个备注将裴蜀定理证明中的核心思想进行了抽象和推广。
裴蜀定理的证明方法可以推广到任何阿贝尔群:由一组元素生成的子群,就是这些元素的所有整数线性组合的集合。
展示了裴蜀定理证明背后更深层次的、普适的代数结构思想。它将“由一组元素生成的子群”这个概念从具体的整数群 $\mathbb{Z}$ 推广到了更广泛的阿贝尔群,为后续学习模算术和群结构打下基础。
[直觉心-智模型]
和裴蜀定理的邮票模型类似,但现在你有了 $k$ 种不同面值的邮票 $g_1, \ldots, g_k$。由它们生成的子群就是你能用这 $k$ 种邮票(可买可卖)凑出来的所有金额的集合。
在 $k$ 维空间中,给定 $k$ 个向量 $g_1, \ldots, g_k$。它们的所有整数线性组合构成的点集被称为一个“格”(lattice)。这个备注是说,这个“格”在群的意义下构成一个子群。
3.8. 定义 1.2.6 (互素)
📜 [原文25]
设$a, b \in \mathbb{Z}$,不都为$0$。如果$\operatorname{gcd}(a, b)=1$,那么$a$和$b$是互素的。换句话说,如果一个整数$e$同时整除$a$和$b$,那么$e$整除$1$,或者等价地$e= \pm 1$。
这部分定义了互素 (coprime 或 relatively prime) 这个非常重要的数论概念。
两个整数互素,意味着它们没有共同的“积木块”(除了最基本、所有数都有的1),它们的因子集合除了 $\pm 1$ 之外没有交集。
互素是数论中的一个核心概念,它在许多定理和应用中都扮演着关键角色。它是欧几里得引理、中国剩余定理等重要结果的前提条件。在群论中,它与循环群的生成元问题密切相关(一个元素 $[k]_n$ 是 $\mathbb{Z}/n\mathbb{Z}$ 的生成元当且仅当 $\operatorname{gcd}(k,n)=1$)。
[直觉心-智模型]
两个互素的数就像两种完全不同的“物质”,它们的“原子构成”(素因子)完全不重合。
想象两把尺子,长度分别为 $a$ 和 $b$。如果它们是互素的,意味着你找不到第三把更短的尺子 $c$ ($c>1$),既能不多不少地量完 $a$,也能不多不少地量完 $b$。
3.9. 引理 1.2.7
📜 [原文26]
给定整数$a$和$b$,不都为$0$, $a$和$b$互素$\Longleftrightarrow$存在$x, y \in \mathbb{Z}$使得$a x+b y=1$。
这个引理是裴蜀定理在互素情况下的一个直接推论,也是互素最重要的一个判定性质。
证明 "$\boldsymbol{\Rightarrow}$" (如果 $a,b$ 互素,那么 $ax+by=1$ 有解)
证明 "$\boldsymbol{\Leftarrow}$" (如果 $ax+by=1$ 有解,那么 $a,b$ 互素)
两个整数互素,等价于它们可以线性组合出1。这是判断和使用互素性质的一个核心工具。
这个引理将“互素”这个看似需要分解质因数来判断的数论性质,转化为了一个关于线性方程解的存在性问题。后者可以通过高效的欧几里得算法来解决。这为后续的证明提供了一个强大的、可操作的代数工具,而无需涉及因子分解。
[直觉心-智模型]
回到邮票模型。$a,b$ 互素,就等价于你可以用面值为 $a,b$ 的邮票(可买可卖)精确地凑出1分钱的面额。既然连最小的单位1都能凑出来,那么任何整数金额 $c$ 都能凑出来($c = a(xc)+b(yc)$)。
在二维整数格点上,$ax+by=1$ 定义了一条直线。这条直线上是否存在整数坐标点?这个引理告诉你:存在,当且仅当 $a$ 和 $b$ 互素。
3.10. 命题 1.2.8 (欧几里得引理)
📜 [原文27]
设$a, b \in \mathbb{Z}$互素。如果$a \mid b c$,那么$a \mid c$。
这个命题是数论中一个极其重要的结果,通常被称为欧几里得引理 (Euclid's Lemma)。它描述了互素关系下的一个关键的“整除传递”性质。
证明思路:
这个证明巧妙地运用了引理1.2.7。
第一步:利用互素性质
第二步:创造出我们想证明的目标 $c$
第三步:利用另一个前提 $a \mid bc$
第四步:得出结论
欧几里得引理:如果一个数 $a$ 整除一个乘积 $bc$,并且 $a$ 与其中一个因子 $b$ 互素,那么 $a$ 必须整除另一个因子 $c$。
这是算术基本定理(唯一素因子分解)证明的核心步骤。它保证了如果一个素数 $p$ 整除一个乘积,它必须整除其中一个因子。这个性质看起来显而易见,但其严格证明依赖于裴蜀定理和欧几里得引理,绝非平凡。
[直觉心-智模型]
想象一个密封的袋子 $a$。你把两个盒子 $b$ 和 $c$ 的内容物混在一起,发现混合物可以被袋子 $a$ 精确地分装完($a \mid bc$)。现在,你又知道盒子 $b$ 和袋子 $a$ 的材质是“完全不兼容的”(互素)。那么结论必然是,袋子 $a$ 能装下的东西,肯定全部来自于盒子 $c$。也就是说,盒子 $c$ 的内容物本身就可以被袋子 $a$ 精确地分装完($a \mid c$)。
你用一个筛子 $a$ 去筛一堆混合的沙子($b$)和石子($c$)。你发现混合物($bc$)正好能完全通过筛子 $a$。但你又知道,沙子 $b$ 因为颗粒太大,一颗也通不过筛子 $a$(互素)。那么结论只能是,所有通过筛子的东西都必然是石子 $c$。也就是说,如果只拿石子 $c$ 来筛,它们也必然能完全通过筛子 $a$。
3.11. 定义 1.2.9 (素数)
📜 [原文28]
设$p \in \mathbb{N}$。如果$p>1$,并且对于所有的$n \in \mathbb{N}$,如果$n \mid p$那么$n=1$或$n=p$,则$p$是素数或质数。
这部分给出了素数 (prime number) 的标准定义。
为什么1不是素数?
如果1是素数,那么算术基本定理(任何大于1的整数都可以唯一地分解为素数的乘积)就会出问题。例如,$6 = 2 \times 3$,也可以写成 $6 = 1 \times 2 \times 3$,或者 $6 = 1^2 \times 2 \times 3$,分解方式就不唯一了。将1排除在外,保证了唯一性。
一个大于1的正整数,如果它的正因子只有1和它自身,那么它就是素数。
素数是数论的“原子”或“基本积木”。所有其他的整数都可以由它们通过乘法构造出来。定义素数是构建整个整数乘法理论的第一步。
[直觉心-智模型]
在整数的乘法世界里,素数是那些不可再分的“基本粒子”。合数则是可以被分解的“分子”。
想象一堆乐高积木。素数就是那些最基础的、$1 \times 1$ 的小方块。合数则是可以用这些小方块拼成的更大的长方体。
3.12. 引理 1.2.10
📜 [原文29]
设$p$是素数且$n \in \mathbb{Z}$。那么$p$和$n$要么互素,要么$p \mid n$。
这个引理描述了素数与任意整数之间关系的一个基本二分法。
证明思路:
对于一个素数 $p$ 和任意整数 $n$,它们之间只有两种关系:要么它们“毫无瓜葛”(互素),要么 $n$ 完全是 $p$ 的“倍数”($p$ 整除 $n$)。不存在第三种中间状态。
这个引理是推论1.2.11(素数版的欧几里得引理)的直接准备步骤。它将一个关于任意整数的复杂情况,简化为只与素数相关的两种简单情况,是证明中的一个关键简化工具。
[直觉心-智模型]
一个“基本粒子” $p$ 和一个“分子” $n$ 的关系很简单:要么这个“分子” $n$ 的构成里完全不含 $p$ 这种粒子(互素),要么 $n$ 就是由 $p$ 和其他粒子构成的($p$ 是 $n$ 的一个因子)。
你有一个特殊的筛子 $p$,它的网格是为捕捉某种“特定形状”的物体而设计的(素数性质)。现在你有一个任意物体 $n$。你用筛子去试它。结果只有两种:要么这个物体 $n$ 和筛子 $p$ 的形状要求完全不兼容,根本卡不进去(互素);要么这个物体 $n$ 本身就是由筛子 $p$ 能捕捉的那种“特定形状”构成的,所以能被筛子“识别”出来($p \mid n$)。
3.13. 推论 1.2.11
📜 [原文30]
设$p$是素数且$a, b \in \mathbb{Z}$。如果$p \mid a b$,那么$p \mid a$或$p \mid b$。换句话说,如果素数整除乘积,那么它整除其中一个因子。
这是欧几里得引理的一个特例,也是其最重要的应用。它通常也被直接称为欧几里得引理。
证明思路:
这个证明完美地结合了命题1.2.8和引理1.2.10。
素数具有一种“不可分割”的整除特性:如果一个素数能整除两个数的乘积,那么它必然能整除至少其中一个数。
这是算术基本定理(唯一素因子分解)的最后一块、也是最关键的一块积木。算术基本定理的唯一性证明,完全建立在这个推论之上。
[直觉心-智模型]
素数 $p$ 就像一把“单刃剑”。当它“劈开”一个由两部分 $a,b$ 构成的物体 $ab$ 时,由于它只有一道刃,它不可能同时劈在 $a$ 和 $b$ 的连接处,它必须完整地劈在 $a$ 身上,或者完整地劈在 $b$ 身上。合数(比如6)就像一把“双刃叉”,它可以同时“叉住”因子2和因子3,而不需要完整地叉住任何一个。
素数 $p$ 是一种“纯色”的光。当这种纯色光照射到一个由两种滤光片 $a,b$ 叠在一起的组合体 $ab$ 上,如果光能穿过这个组合体($p \mid ab$),那么它必然能单独穿过至少其中一个滤光片($p \mid a$ 或 $p \mid b$)。(这个比喻不完全精确,但可以帮助感受其性质)。
3.14. 推论 1.2.12
📜 [原文31]
设$p$是素数且$a_{1}, \ldots, a_{k} \in \mathbb{Z}$。如果$p \mid a_{1} \cdots a_{k}$,那么存在一个$i$使得$p \mid a_{i}$。
这个推论是将推论1.2.11从两个因子的情况推广到任意多个因子的情况。
证明思路:
这个证明使用数学归纳法。
如果一个素数能整除一长串整数的乘积,那么它至少要能整除其中的某一个整数。
这是算术基本定理唯一性证明的最后准备。它将欧几里得引理的能力从处理两个因子扩展到了处理任意多个因子,这在比较两个任意长度的素数分解式时是必需的。
[直觉心-智模型]
素数 $p$ 就像一个“过敏原”。如果一锅由多种食材 $a_1, \ldots, a_k$ 混合煮成的汤让你过敏了 ($p \mid a_1 \cdots a_k$),那么这些食材中必然至少有一种含有这个过敏原 ($p \mid a_i$)。
一串由多个珠子 $a_1, \ldots, a_k$ 串成的项链的“总特征值”(乘积)能被素数 $p$ “检测”到。那么这串珠子中必然至少有一颗珠子 $a_i$ 自身就带有能被 $p$ 检测到的特征。
3.15. 定理 1.2.13 (算术基本定理)
📜 [原文32]
设$n \in \mathbb{N}, n>1$。那么$n$可以唯一地因式分解为素数。更准确地说,存在素数$p_{1}, \ldots, p_{r}$使得$n=p_{1} \cdots p_{r}$,并且这个乘积是唯一的,其含义是,如果
其中$p_{i}$和$q_{j}$是素数,那么$r=s$,并且,在可能重新排序之后,$q_{i}=p_{i}$对于每个$i$。
这是整个数论乃至整个数学最重要的基石之一。它包含两个独立的部分:存在性和唯一性。
证明思路:
存在性证明 (使用强归纳法)
$a = p_1 \cdots p_k$
$b = q_1 \cdots q_m$
唯一性证明 (关键部分,使用推论1.2.12)
$n = p_1 p_2 \cdots p_r = q_1 q_2 \cdots q_s$
其中所有的 $p_i$ 和 $q_j$ 都是素数。
$p_2 \cdots p_r = q_2 \cdots q_s$
算术基本定理是数论的中心法则,它声明任何大于1的整数都可以被表示为素数的乘积,并且这种表示在不考虑顺序的情况下是独一无二的。
[直觉心-智模型]
任何一个“分子”(合数)都可以被唯一地分解成一组特定的“原子”(素数)。就像水分子 H₂O 总是由两个氢原子和一个氧原子构成,不多不少,不会有其他组合也能形成水。
每个大于1的整数都有一张独一无二的“基因身份证”,这张身份证就是它的素因子列表。例如,60的基因身份证是 {2, 2, 3, 5}。没有其他整数拥有完全相同的基因身份证。
3.16. 备注 1.2.14
📜 [原文33]
通常我们将自然数$n>1$唯一地写成$n=p_{1}^{n_{1}} \cdots p_{r}^{n_{r}}$,其中$p_{i}$是素数且$p_{1}<\cdots<p_{r}$,而$n_{i}$是正整数。
这个备注给出了算术基本定理的一个更规范、更常用的表示形式,称为标准分解式或典范分解式 (canonical representation)。
从基本形式到标准形式:
通过收集所有相同的素因子并按升序排列,任何一个素数分解式都可以被转化为唯一的标准分解式。
通过将素因子合并为幂次,并对底数进行排序,我们可以得到任何大于1的整数的唯一的标准分解式。
标准分解式提供了一种清晰、无歧义的方式来表示整数的乘法结构。
[直觉心-智模型]
这就像一个化学分子式。不说一个葡萄糖分子是“6个碳原子,12个氢原子,6个氧原子”的混合物,而是给它一个标准化学式 C₆H₁₂O₆。这个式子清晰、紧凑且唯一。
这就像给每个整数一个独一无二的“条形码”。条形码的位置代表不同的素数(2, 3, 5, ...),每个位置上条形的高度代表该素数的指数。每个整数的这个“条形码”都是唯一的。
4. 欧几里得算法
📜 [原文34]
本节将介绍一种古老而又极其高效的算法,用于计算两个整数的最大公约数。这个算法最早出现在欧几里得的《几何原本》中,因此得名。与需要进行困难的素因数分解的方法不同,该算法只使用简单的带余除法。
本节将详细描述计算最大公约数的欧几里得算法。
在裴蜀定理证明了GCD的存在性之后,本节提供了一个构造性的方法来实际地找出这个GCD。同时,该算法的扩展形式还能找到表示GCD的那个线性组合 $ax+by=d$,从而彻底解决了裴蜀定理提出的问题。
[直觉心-智模型]
欧几里得算法就像一个“自动提纯”的过程。你把两个数 $a, b$ 放进一个机器,机器通过一系列的“除法和取余”操作,不断地“浓缩”它们的“共同成分”,最后吐出来的那个纯净物就是它们的最大公约数。
想象用一个矩形的长和宽来表示两个数 $a$和$b$。算法的过程相当于不断地从矩形中切掉以短边为边长的最大正方形,然后对剩下的小矩形重复此过程。当你最后能用一个小正方形正好铺满上一个剩下的小矩形时,这个小正方形的边长就是原始长和宽的最大公约数。
4.1. 算法描述
📜 [原文35]
正如承诺的那样,我们描述了一种计算高效的方法,用于找到两个正整数$a$和$b$的最大公约数,同时展示了如何将最大公约数写成$a$和$b$的线性组合。
从$a, b$开始。写$a=b q_{1}+r_{1}$,其中$q_{1}$和$r_{1}$是整数,$0 \leq r_{1}<b$。注意$r_{1}=a+b\left(-q_{1}\right)$是$a$和$b$的线性组合。如果$r_{1}=0$,停止,否则用$b$和$r_{1}$代替$a$和$b$重复此过程,使得$b=r_{1} q_{2}+r_{2}$,其中$0 \leq r_{2}<r_{1}$,并注意$r_{2}=b-r_{1} q_{2}=b-a q_{2}+b q_{1} q_{2}$仍然是$a$和$b$的线性组合。如果$r_{2}=0$,停止,否则再次用$r_{1}$和$r_{2}$代替$b$和$r_{1}$重复,使得$r_{1}=r_{2} q_{3}+r_{3}$,其中$0 \leq r_{3}<r_{2}$。我们可以这样继续,找到$r_{1}>r_{2}>r_{3}>\cdots>r_{k} \geq 0$,其中$r_{k-1}=r_{k} q_{k+1}+r_{k+1}$。由于$r_{i}$序列递减,并且它们都是非负整数,最终此过程必须以$r_{n}$停止,使得
$r_{n+1}=0$,因此$r_{n-1}=r_{n} q_{n+1}$。该过程如下所示:
这部分详细描述了欧几里得算法(又称辗转相除法)的步骤。
算法核心思想:
基于一个关键引理:$\operatorname{gcd}(a, b) = \operatorname{gcd}(b, r)$,其中 $r$ 是 $a$ 除以 $b$ 的余数。
为什么这个引理成立?
设 $d$ 是 $a,b$ 的一个公约数,则 $d \mid a$ 且 $d \mid b$。因为 $r = a - bq$,所以 $d$ 也必然整除 $r$。因此 $d$ 也是 $b, r$ 的一个公约数。
反之,设 $d'$ 是 $b,r$ 的一个公约数,则 $d' \mid b$ 且 $d' \mid r$。因为 $a = bq+r$,所以 $d'$ 也必然整除 $a$。因此 $d'$ 也是 $a,b$ 的一个公约数。
结论:$a,b$ 的公约数集合与 $b,r$ 的公约数集合完全相同。因此,它们的最大公约数也必然相同。
算法步骤:
线性组合的保持:
作者在描述中特别指出,每一步产生的余数,始终都可以表示为原始数 $a, b$ 的线性组合。
\begin{gathered}
a=b q_{1}+r_{1} \\
b=r_{1} q_{2}+r_{2} \\
r_{1}=r_{2} q_{3}+r_{3} \\
\vdots \\
r_{n-2}=r_{n-1} q_{n}+r_{n} \\
r_{n-1}=r_{n} q_{n+1}
\end{gathered}
\begin{aligned}
38 & =34(1)+4 \\
34 & =4(8)+2 \\
4 & =2(2)
\end{aligned}
\begin{aligned}
34 & =7(4)+6 \\
7 & =6(1)+1,
\end{aligned}
34=7(5)-1
\begin{aligned}
1367 & =(298)(5)-123 \\
298 & =123(2)+52 \\
123 & =52(2)+19 \\
52 & =19(3)-5 \\
19 & =5(4)-1
\end{aligned}
\begin{aligned}
& 1=5(4)-19=11(19)-4(52)=11(123)-26(52)= \\
& =(63)(123)-(26)(298)=(-63)(1367)+(289)(298)
\end{aligned}
\begin{gathered}
a=b q_{1}+r_{1} \\
b=r_{1} q_{2}+r_{2} \\
r_{1}=r_{2} q_{3}+r_{3} \\
\vdots \\
r_{n-2}=r_{n-1} q_{n}+r_{n} \\
r_{n-1}=r_{n} q_{n+1}
\end{gathered}
\begin{aligned}
38 & =34(1)+4 \\
34 & =4(8)+2 \\
4 & =2(2)
\end{aligned}
\begin{aligned}
34 & =7(4)+6 \\
7 & =6(1)+1,
\end{aligned}
\begin{aligned}
1367 & =(298)(5)-123 \\
298 & =123(2)+52 \\
123 & =52(2)+19 \\
52 & =19(3)-5 \\
19 & =5(4)-1
\end{aligned}
\begin{aligned}
& 1=5(4)-19=11(19)-4(52)=11(123)-26(52)= \\
& =(63)(123)-(26)(298)=(-63)(1367)+(289)(298)
\end{aligned}